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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高級技能人才培養 推動制造業轉型 |
| 發布時間:2016/4/20 12:51:44 來源:鑫泰科技 發布者:manni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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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制造業總量和規模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創新能力不強、知名自主品牌少、產品附加值低、企業競爭力弱、利潤微薄等問題突出,迫切需要加速轉型升級。目前,我國創新氛圍尚未真正形成,人才作用還無法得到充分發揮,影響制造業轉型升級。李克強總理一直強調人才為本和創新驅動的意義,指出“‘集眾智者成大事’,要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億萬人層出不窮的新鮮點子,激發市場活力,真正推進中國制造的智能轉型。”因此,加快制造業轉型升級,實現《中國制造2025》,著力點在于創新驅動,核心是人才為本。
長期以來,我國比較重視科技人才的作用,而忽視了大批高素質一線職工與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實際上高技能人才也是創新驅動的重要力量。德國等制造業強國就非常注重發揮富有活力和高水準的技術工人的作用。目前,我國高技能人才隊伍比較薄弱,存在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素質不高、缺乏專業技能培訓、人才流失嚴重、后備乏力等問題。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圍沒有真正形成。受“重學歷,輕技能”片面人才觀的影響,社會上許多人認為技術工人只是體力勞動者,對職業技校、職業技工存在歧視,嚴重挫傷了人們學習技能的積極性。鉆研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更是缺失。
二是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存在缺陷。職業教育發展較緩慢,高等職業教育不僅招生規模小,而且生源質量差,影響了技能人才質量的提高。由于工學矛盾、擔心職工學成跳槽、多數企業缺乏自主培訓能力等原因,企業普遍缺乏自主培訓的動力,對技能培訓投入嚴重不足。大多數社會培訓機構師資力量不足,缺乏實訓基地,培訓層次低,無法滿足技能培訓需要。
加強高級技能人才培養 推動制造業轉型
三是對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支持不到位。人才培養工作存在多頭管理、部門職責不清等問題,培訓、鑒定和頒證部門分離,造成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混亂,重復培訓、重復鑒定現象屢見不鮮,降低了高技能人才培養效率。同時,對高技能人才公共資源建設,包括培訓、激勵、鑒定及競賽等方面的投入嚴重不足,無法滿足產業升級技工培養的需要。
為此,建議:
1.努力營造全社會學習技能、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一是營造全社會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大力宣傳,讓更多的鏡頭對準有突出貢獻的、創新創造的技能人才,讓“崇尚一技之長、不唯學歷憑能力”的社會風尚植入人心;二是消除一系列歧視職業教育、歧視技能人才的管理制度和評價體系,提倡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為高技能人才的培養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三是為高技能人才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要把培養和使用好高技能人才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政府的目標管理中,通過建立職工高技能人才庫等方式,把高技能人才的培養、使用納入人才隊伍建設的整體規劃之中。
2.構建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一是加快職業教育改革,大力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緊跟產業發展步伐,合理調整專業結構,堅持與技術進步對接,加強高水平實訓基地建設。加強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改進教學方式和培養模式,努力提升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堅持與企業崗位對接,實施訂單式人才培養,在學生、企業、社會之間搭建一座培養、就業、復合、創新的“立交橋”,為中國制造提供一大批高技能的實用型人才。二是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用人才升級助推制造業轉型升級。加大培訓力度,通過企業內訓、校企聯合辦學、委托培訓等多種途徑,完善技能人才培養機制,激勵更多職工崗位成才。建立職工創新工作室,由獲得創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領銜,帶領技術人手、能工巧匠組成創新團隊,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攻關、發明創造等活動,引領廣大職工掀起技能熱、創新潮。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鼓勵高技能培訓項目研發,特別是加大新職業、新工種、新課題等培訓項目研發,發揮重點項目培養高技能人才的引領作用。三是鼓勵社會培訓機構、企業、行業協會合作辦學,建立職教大聯盟,統籌推進技術協作、技術比武、職業技能鑒定等活動,加快行業緊缺專業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養。
3.加大對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政策支持。一是把加強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作為一項基礎工作來抓,利用市場化手段,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建立跨行業、高水平、面向社會開放的公共實訓基地,提高現有教育資源的利用效率。二是政府下放職業資格審批權限,把工作職責轉移到職業標準制定過程的指導監督上,逐步推進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社會化。三是加大財政對高技能人才培養的資金投入,構建多渠道資金投入保障體系。對校企聯合辦學,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自主提升技能水平的給予補貼。通過加大職工技能培訓的政策支持和投入,鼓勵和推動企業開展員工培訓。鑫泰數控加工中心機器人龍門
4.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激勵保障機制。一是加快建立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完善高技能人才選拔制度。二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崗位使用和表彰激勵機制,激發高技能人才的創新創造活力,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能人才予以獎勵。三是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充分考慮技能勞動者的業績貢獻,在制定薪酬時向高技能人才傾斜。進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增強企業技術工種的吸引力、向心力,為技術工人成長拓展空間。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動和社會保障機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鼓勵企業采取高薪聘用、股權激勵、兼職兼薪、特聘顧問等方式,引進高技能產業領軍人才,激發技能人才推動技術創新、實現科技成果轉化、提高生產效率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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